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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的。自2022年1月1日起,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自2023年10月1日起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市外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先自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