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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能享受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
(2)生育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
(3)连续足额缴纳职工生育保险已缴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且生育当月按时足额缴纳;
(4)生育当月医疗费用发生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已完成对账拨付工作;
(5)月底系统抓取数据时未通过其他途径(现场或线上申请)申报生育津贴和产前检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