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5日,市医保局召开2023年第6次局长办公会,开门决策,邀请民主党派代表列席会议,研究优化调整我市生育有关政策有关情况。
会议确定,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支付限额统一提高到3000元,不区分孩(胎)次,不区分顺产、难产、剖宫产。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分娩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予以医保支付。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医疗费实行按项目结算,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0%,不区分孩(胎)次,不区分顺产、难产、剖宫产,不设起付线。分娩期间因生育引发疾病、合并疾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职工普通住院费用报销。其中,灵活就业人员自2024年1月起,按照省级统筹的统一要求调整个人缴费比例后,享受职工生育医疗费待遇。取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须提交“结婚证”“生育登记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限制生育的医保政策和措施,促进相关医保政策与现行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落实积极生育政策。
会议解读:市医保局2023年第6次局长办公会
会议解读:一图看懂-2023年第6次局长办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