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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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601200055D1D37C2 | ||
| 标 题 | 住院期间外出购药能报销吗 | ||
| 姓 名 | 杨** | ||
| 手 机 | 176****2458 | ||
| 身份证号 | 3713**********071X | ||
| 写信时间 | 2026年01月20日 | ||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去年在济南检查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患者。我想咨询的事是我在济南省立医院住院期间,有些口服药或者注射用药是医院没有进的,医生要求我去外面的药店买,但是郯城县医保局告诉我在药店买的药即使是医保目录中的药也没法报销,我想问咱们临沂市的医保报销政策就是这样的吗?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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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杨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经与您沟通核实,您为郯城县参保居民,在济南省立医院住院期间,因医院院内无“双通道”药品泊沙康唑肠溶片,医生为您开具大病特药申请表和纸质处方后到院外“双通道”药店自费购药,并告知您可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参保人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诊断、治疗与病情相符,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经与郯城县医保局核实,您出院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到郯城县医保局进行审核,若审核符合医保报销条件,可按规定为您报销相关购药费用。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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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 ||
| 处理时间 | 2026年01月22日 | ||

信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