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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统计
本年来信297件丨办结285件
本月来信57件丨办结4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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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40817006
标    题 医保就医问题
姓    名 郁**
手    机 182****2178
身份证号 37131220**********
写信时间 2024年08月17日
信件内容 你好,本人于今日在临沂河东医院就医,在进行挂号、检查及开药缴费时,门诊收费处告知我无法使用城乡居民医保,经查询,临沂河东医院是医保定点机构,为何无法使用医保,另外医保卡为何余额为0,请给予合理解释。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郁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您为沂河新区参保居民,于今年8月19日在临沂河东医院耳鼻喉门诊就医。根据临沂市当前政策,参保居民在本县域内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及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站)、以及本市县域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一般诊疗费和医药费用可纳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0%。而河东医院为二级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在该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此外,参保居民年度门诊报销限额不体现在医保卡余额中,未建立居民个人账户,故医保卡余额显示为0。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处理对象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24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