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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50825011 | ||
标 题 | 关于医保额度事情 | ||
姓 名 | 张** | ||
手 机 | 151****0480 | ||
地 址 | 青岛李沧区 | ||
身份证号 | 37282219**********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8月25日 | ||
信件内容 | 今天去社区医院拿药,系统显示额度不够,只得将处方改为自费,不知何原因?我有高血压病,每个月在社区拿降压药,一个月一次,每次一般在12元多,我知道每年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院有200元的起付线,我一年的就医消费也不够200元,如果就医拿药改为自费,那么,真的有大病,每个月的统筹起付线怎样计算,希望能解释一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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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张瑞瑶: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经与您沟通了解到,您为我市退休职工,近期在青岛社区医院门诊就诊购药时未能够进行医保报销。我市参保职工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年度起付线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累计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500元(退休人员5500元)。经查询,您尚未达到本年度的职工门诊报销起付线,因此未能够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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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 ||
处理时间 | 2025年0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