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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统计
本年来信219件丨办结212件
本月来信13件丨办结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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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50829008
标    题 临沂医保济南就医报销比例怎么报销
姓    名 赵**
手    机 182****0999
地    址 临沂市罗庄区付庄办事处东南村
身份证号 37280179**********
写信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信件内容 想咨询临沂市罗庄区医保在济南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大病二次报销怎么办理能报销多少?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赵云顶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政策,我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省内异地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统筹内医疗费用的首先自付比例为20%。我市参保居民大病保险政策为:经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住院(含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为1.4万元,分段报销比例分别为:1.4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60%,1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65%,2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70%,3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经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的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每段报销比例各提高5%,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处理对象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25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