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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50829008 | ||
标 题 | 临沂医保济南就医报销比例怎么报销 | ||
姓 名 | 赵** | ||
手 机 | 182****0999 | ||
地 址 | 临沂市罗庄区付庄办事处东南村 | ||
身份证号 | 37280179**********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8月29日 | ||
信件内容 | 想咨询临沂市罗庄区医保在济南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大病二次报销怎么办理能报销多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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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赵云顶: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政策,我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省内异地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统筹内医疗费用的首先自付比例为20%。我市参保居民大病保险政策为:经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住院(含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为1.4万元,分段报销比例分别为:1.4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60%,1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65%,2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70%,3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经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的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每段报销比例各提高5%,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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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 ||
处理时间 | 2025年09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