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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统计
本年来信219件丨办结212件
本月来信13件丨办结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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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50903001
标    题 生育津贴和月薪差额
姓    名 汤**
手    机 132****4619
身份证号 34260120**********
写信时间 2025年09月3日
信件内容 生育津贴低于月薪,应该怎么计算差额,差额应当在什么样一个周期发放,很多公司因此推脱,是否有明文规定怎样计算和发放时间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汤雪靓女士: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您联系,向您解释相关政策。

根据《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临医保发〔2020〕62号)文件规定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天数为98天,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工作人员向您详细解释后,您表示明白满意。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处理对象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25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