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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医保政策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5-04-28
联系人姓名 刘**
身份证号 3728**********7943
手机 139****6096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刘女士2020年9月开始缴纳职工医保,现在已经55岁,想了解一下是否可以补交20年职工医保,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还是必须交满养老保险资金,办理退休手续后才能办医保退休?谢谢
回复人名称 ybjxjgl
回复时间 2025-04-30
回复内容 刘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我们第一时间安排兰山区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向您解释相关政策解释并对您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并参保过养老保险但不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和我省规定的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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