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临医保字〔2021〕17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现将山东省医保局《关于转发医保办发〔2021〕23号和27号文件做好相关经办管理规程落地的通知》(鲁医保函〔2021〕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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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