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648516507/ybj/2024-000001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12-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媒体解读:《关于印发<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媒体解读:《关于印发<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12-29   作者: 点击数:  

媒体解读:临沂市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切实减轻重度失能人员负担


12月15日,临沂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临沂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开展的有关情况。大众网记者获悉,截至2023年11月底,参加临沂市职工长护险的人数达到157.51万人,累计9753人享受待遇,累计支出资金2.13亿元。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的方式筹集资金,为经评估认定、达到规定失能等级的长期失能参保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专业护理服务或资金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也被称为“第六险”。

临沂市于2017年开始在部分县区开展职工长护险试点工作。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在所有县区全面推开职工长护险。2020年,国家医保局出台《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将临沂市列入全国首批49个国家级长护险试点城市范围。试点六年来,临沂市职工长护险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筹资标准方面,明确了多方共担的定额筹资机制,职工长护险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划拨55元,同级财政补助15元,个人负担30元由个人账户代扣代缴),居民长护险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划拨15元,试点县级财政补助5元,个人缴费10元,试点期间个人缴费由医保统筹基金承担)。参保范围方面,目前主要覆盖临沂市职工以及临沭县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经过个人书面申请,专业机构受理审核、现场评估,医保部门进行结果公示和等级认定之后,将符合国家《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失能等级为3、4、5级重度失能人员,纳入长护险保障范围。服务形式与内容方面。有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三种服务形式。服务内容主要涵盖压疮处理、翻身扣背排痰、清洁护理、协助进食等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和基本生活照料。待遇支付方面,选择医疗专护或机构护理的,职工长护险基金支付比例为90%,居民为70%,不设起付线,剩余费用由职工或居民个人自行负担。对于失能职工的居家护理,选择由定点医护机构提供服务的,每月定额支付给定点机构1350元;选择由本人近亲属提供服务的,每月定额支付给失能职工1200元。对于失能居民的居家护理,由近亲属或定点医护机构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的每月定额支付300元,由定点医护机构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每月定额支付280元,合计每月减轻负担580元。

截至2023年11月底,参加临沂市职工长护险的人数达到157.51万人,累计9753人享受待遇,累计支出资金2.13亿元;临沭县自7月启动以来,参加居民长护险人数为50万人,今年已有1244人享受待遇(其中,1150人享受居家护理待遇,占92.4%,符合农村地区特点和居民实际需求情况;90人享受机构护理待遇,4人享受医疗专护待遇),累计资金支出374万元。

(大众网)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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