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慢性病患者住院报销政策的建议》(第202602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差异化支付政策
医保部门持续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努力为慢病患者提供更精准、更有力的保障。一是对于慢病患者在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可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还可享受大病保险倾斜和医疗救助分类报销政策,切实减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二是将部分群众急需的医保目录外特殊疗效药品纳入大病和罕见病特殊疗效药品保障范围,单独列支费用,大病特药和罕见病特药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40万元和90万元。三是实施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的住院医保支付政策,适当拉开慢病患者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90%,引导慢病患者到基层首诊,合理有序就医。
二、完善起付线政策
充分考虑慢病患者需长期、反复住院的特点,实施起付线倾斜政策。一是对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患者年度内在市内同一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不设置起付线;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不设置起付线。二是对参保职工一个医疗年度内在市内第二次住院起付线减半,自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设置起付线;对参保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内在市内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减半。三是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中的参保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降低50%,取消大病保险特药起付线。
三、优化基层医保服务
一是深入推进医保服务下沉,加强基层医保工作站点运行管理,将慢特病待遇认定、手工报销等高频事项以帮代办、材料受理等方式下沉基层站点。我市已建成医保工作站点2996个,实现156个乡镇(街道)及大型村(社区)全覆盖,切实让群众医保业务就近办、便捷办。二是持续做好医保政策宣传,依托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线上平台,持续推送参保缴费、待遇认定、费用报销等业务办理指南,同时将基层站点人员纳入医保明白人队伍,常态化开展医保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三是卫健部门大力推行“三高共管、六病同防”策略,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的慢病管理网络。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为重点人群,全面落实国家12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创新推行老年人分级体检服务模式,升级体检服务内容,新增DR胸片、糖化血红蛋白检测专项项目,有效提升老年群体疾病早筛、早诊、早治能力。目前,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管理率稳定超6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分别达到73.33%、73.2%。
下一步,医保部门将持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巩固慢病患者住院待遇保障水平。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不断优化基层服务供给。同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提升医保惠民质效,确保各项医保红利直达快享、应享尽享。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