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迪代表:
关于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153号《关于在全市建立多部门死亡信息实时共享机制 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的建议》,现回复如下:
市医保局自成立以来,不断优化完善医保系统性能,加快推进死亡信息数据共享应用,切实守护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一、积极建立医保领域死亡信息数据工作机制
市医保局按照《临沂市建立医疗保障领域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实施方案》(临政办函〔2020〕285号)要求,及时组织市公安、大数据、卫健、民政等14部门,建立包含死亡人员信息在内的多部门数据共享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市民政部门的火化人员信息已上传至省级统建平台“山东数字民政·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市大数据局搭建的一体化大数据共享平台中殡葬信息接口可按照身份证号单个查询死亡信息。
二、及时对接多方获取死亡人员信息
一是积极主动与市大数据局、市民政部门对接,及时获取火化人员信息。按民政局要求,每月定期向市民政部门发函,通过线下方式共享获取近1个月内全市殡葬人员信息。二是积极与省医保局对接,通过接口批量、高效获取省医保局共享给地市的死亡人员信息。三是按照省医保局要求,主动核查费用明细表中包含“裹尸袋”“尸体”等就医人员生存信息,第一时间准确掌握死亡人员信息。通过以上方式,累计获取死亡人员信息超200万条。
三、着力提升死亡信息数据共享利用成效
针对共享获取的死亡人员信息,优化设置医保系统,将死亡信息立即自动化应用在医保待遇认定、结算报销等环节。
(一)自动阻断参保人员死亡后享受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针对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代缴个人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参保缴费时,从医保信息系统增加限制,禁止死亡人员参保、办理0元缴费业务,从源头阻断参保人员死亡后享受财政补助资金情况。根据共享死亡人员信息,累计追回800余人财政补贴资金约30万元,一定程度节省财政资金支出。
(二)自动阻断参保人员死亡后享受医保待遇。针对共享获取的死亡人员信息,通过系统设置,禁止死亡人员办理慢特病待遇认定、个人账户圈存、门诊和住院结算报销等医保业务,有效避免医保基金损失。
(三)加大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力度。针对死亡人员异常结算报销情况,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依法查处。根据共享死亡人员信息,追回参保人员死亡后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超3万余元。
下一步,将结合我市医保工作实际,积极与省医保局和市大数据、公安、卫健等部门沟通交流,获取死亡注销户籍人员、丧葬人员等信息,协调多方配合,保障死亡人员信息更全面,加大死亡人员医保结算的监管稽核力度。同时,积极宣传推广医保政策,营造良好的就医结算氛围,避免产生违规行为,切实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精准反映了群众关切和工作中的关键问题,为我们优化工作、完善举措提供了重要参考。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