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300MB2858422E/2026-0012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6-08-31  发布日期  2026-08-31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生效中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052号提案《关于系统化解公立医院债务风险 筑牢健康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052号提案《关于系统化解公立医院债务风险 筑牢健康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2026-08-31   作者: 点击数:  

郑佩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化解公立医院债务风险  筑牢健康发展的提案》(第1605005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灵敏有序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一是率先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在全省率先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二是全面落实新版国家立项指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根据省医保局立项指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落地安排,组织测算新版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合理确定我市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截至目前,已落地执行30类立项指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三是开展“聚焦技术劳务价值专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小切口改革,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骨骼肌肉系统、妇科、眼科、口腔、呼吸、耳鼻喉、心血管、神经、泌尿、体被类等立项指南医疗服务项目时,适当提高手术操作类(0133开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二、关于完善医保基金结算与支付政策

一是做好数据共享、意见收集。按照省、市医保数据相关工作要求,公开各医疗机构DRG付费月度数据,便于医疗机构开展横向、纵向对比;健全常态化意见征求机制,通过设置意见建议收集邮箱,畅通定点医疗机构政策建议反馈渠道,由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归集梳理后报送,充分尊重吸纳医疗机构合理意见。二是科学制定支付标准。根据历年实际发生费用测算病组权重,每年年中进行核心要素动态调整。实行二次意见征集模式,围绕怎么调、调哪些进行第一次意见征求,聚焦调整的合理性进行第二次意见征求,确保付费标准符合实际。《2026年度DRG付费年中核心要素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已于7月公布。三是建立特例单议机制。在DRG付费中对因住院时间长、医疗费用高、新药耗新技术使用、复杂危重症或多学科联合诊疗等不适合按DRG标准支付的病例,经定点医疗机构自主申报特例单议支付,医保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议,符合条件的根据实际按照项目付费或调整支付标准,按规定予以补偿。2026年度上半年特例单议申报评审工作正在推进中。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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