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9月12日,市医保局组织开展2025年第十二期“科长上讲台”活动,机关党委丁彦同志解读《“三定”规定制定与实施办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洪岭参加活动。

丁彦同志介绍了“三定”规定的核心要义、制定程序、职责落实等内容,详细讲解了《“三定”规定制定与实施办法》中关于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重点阐述了市医保局机关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医药价格管理、异地就医结算等方面的法定职责和履职边界。
大家一致认为,“三定”规定是机构运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遵循、精准落实。下一步,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升行政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
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人员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