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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法治之镜”,规范行为之“乱”
2026-03-23 17:47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阅读:)

照“法治之镜”,规范行为之“乱”

——学习贯彻全市“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动员大会精神系列评论之五

一个地方的风气好不好,关键看领导干部用权有没有规矩、执法队伍行为有没有跑偏。在全市“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中,照好“法治之镜”,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执法行为规范到群众的心坎上。

当前,临沂正朝着“副中心”“万亿城”加速跑,越是大事多、任务重,越要把法治挺在前面。权力运行规规矩矩,干部做事堂堂正正,临沂的发展底气才更足、城市形象才更亮。

照“法治之镜”,得把身边的行为之乱照清楚。现实中,少数干部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有的对“三重一大”制度半推半就,合心意就照办,不合心意就打折扣、搞变通;有的张口就是“我说了算”,靠行政命令压任务、推工作,说话硬、态度冷、做法粗。更有个别人明知故犯,以权压法、以言代法,把法律当成“橡皮泥”。这不仅伤了群众的心,也砸了临沂的牌子。说到底,这些问题的根子,就是法治信仰不牢、规矩意识不强。照镜自查,就得把这些“瑕疵”照清楚、改到位。

照“法治之镜”,得把干部的法治素养炼扎实。干部守规矩、依法用权,干事才更有底气、担当才更有硬度。做决策先问“合不合法、有没有依据?能不能办?”不能拍脑袋、凭情绪,更不能搞“一言堂”。刚性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透明了,权力阳光了,自己干事心里有底,群众跟着心里才踏实。同时,勇于对重点领域动真碰硬,谁执法谁负责,谁违规谁买单,对乱执法、粗暴执法一查到底,让执法队伍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

照“法治之镜”,得把执法的力度、尺度、温度拿捏好。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执法也不是嗓门大、动作硬就完事。要用“一张清单”规范执法标准,以“六个严禁”严守执法底线,坚持公正司法,让每一次执法都站得住、立得稳、经得起检验。同时,多一点柔性、多一点人情味,健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容错机制,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包容的包容,让执法既有力度、有尺度,更有温度,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照“法治之镜”,最终得落在为民办事、优化环境上。法治好不好,企业心里清;环境优不优,群众眼睛亮。企业要的是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对各类企业要一视同仁,不搞“玻璃门”“旋转门”,不设“隐形门槛”。执法坚持善意文明、审慎适度,能不查的尽量不查,能少查的绝不重复查,把“多头扰企”变成“一次就好”。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用大数据精准赋能,对好企业“无事不扰”,对差企业“精准出击”,让企业经营更安心、发展更放心。广大干部只要常对照、勤检视、严自律,把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临沂就一定能在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上越跑越快、越跑越稳。

来源:临沂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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