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临沂市最新的生育报销政策 |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 留言日期 | 2026-06-24 |
| 联系人姓名 | 张** |
| 身份证号 | 3713**********1415 |
| 手机 | 187****7093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 发言内容 | 女方只有城乡居民医疗,可以用男方的职工医保报销生育费用吗,报销比例是多少,有具体的文件可以参考吗 |
| 回复人名称 | ybjxjgl |
| 回复时间 | 2026-06-25 |
| 回复内容 |
张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对您提出的问题,临沂市医保局十分重视,经研究,答复如下: 自2026年起,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已参加基本医保的未就业配偶,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照参保女职工待遇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用和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用按照职工普通门诊待遇政策支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100%。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