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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2020-12-29 10:40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阅读:)


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

工作实施方案

临医保发〔2020〕76号

为持续构筑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77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集中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严落实国家和省医保基金监管要求,巩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成果,通过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监管精细化水平,构建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二、总体安排

(一)时间范围

专项治理回头看覆盖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131日结束。

(二)治理内容

1.诱导住院。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方式,或者通过有偿推荐、减免起付线及个人自付比例等手段,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2.虚假住院。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检查方法

1.集中筛查。通过筛查2020年度住院频次较高、入院时间较为集中、出院报销金额接近的疑似违规住院结算数据,重点筛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供养五保户和老年病轻症患者住院结算情况,集中进行核查处理。

2.线索核查。充分利用举报线索,以举报线索为切入点,完善投诉举报线索处理流程,举一反三,严格核查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的医疗机构。

3.整改排查。排查前期专项治理、循环交叉检查、日常检查过程中的检查死角,重点范围是一级医院、民营医院、诊所等,着重整治假病人”“假病情”“假诊疗等典型欺诈骗保行为。对既往存在诱导住院、虚假住院情形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屡查屡犯、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各县区要统筹检查力量,为满足专业性、技术性检查需要,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和相关专家参与辅助检查,对可疑线索开展现场核查、病历审查、走访调查、夜查行动、突击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事关民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对医保基金安全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各县区医保、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狠抓工作落实,全力做好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医保、卫生健康部门是本次专项治理回头看的牵头单位,要主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部门,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治理举措,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到人。要聚焦重点,建立台账,倒排时间,严查重罚,切实提升治理成效。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抽查复查、集中督导等方式,就各县区回头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各县区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动员全民参与监督,积极举报欺诈骗保问题,落实好举报奖励措施,依法依规重奖快奖,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基金监管工作的协同监管氛围。要充分发挥基金监管重大案情曝光台作用,对专项治理回头看期间发现的典型案例,发现一例,曝光一例,强化震慑作用。

(四)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定点医疗机构经查实存在欺诈骗保行为的,由当地医保部门责令退回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责令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医保定点服务或解除服务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由卫生健康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工作人员经查实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各县区每周五上午1200前将本周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同时报市医保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并填报《临沂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情况统计表》(附件2)。2021123日前,各县区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分别向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报送回头看情况总结报告。

联系人: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王鲁斌     电话:7357912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8313084


附件:1.临沂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专班

            2.临沂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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