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临医保函〔2021〕4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保障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1〕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2月10日
鲁医保函〔2021〕14号文件请下载附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