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648516507/ybj/2021-0000037  发布机构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2-09  发布日期  2021-02-09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生效中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关于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21-02-09   作者: 点击数:  

临医保发〔202110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转发《关于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新型

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有关问题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29




  
附件【临医保发〔2021〕10号关于转发《关于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wps
附件【临医保发〔2021〕10号关于转发《关于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pdf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临沂市“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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