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648516507/ybj/2021-000006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9-14  发布日期  2021-09-14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有效性  生效中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第二批临沂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的通知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第二批临沂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的通知

2021-09-14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第二批临沂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的通知


临医保字〔202125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各承办保险公司,各有关定点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关于印发〈临沂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医保发〔20212号)有关规定,在医护机构申请、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进行资料审核、现场核验的基础上,经第三方机构现场考察评估,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临沂市荣军医院22家医护机构为第二批临沂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承办机构负责与评估合格的医疗机构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后双方自愿签订医护机构定点服务协议。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和服务协议要求,加强对定点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费用审核、日常稽核、考核管理等制度,拓宽监督途径,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并严肃查处。定点医护机构要严格执行长护险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履行服务协议,主动加强内部管理和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照护服务、财务会计、药品等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切实为广大参保职工提供有效、安全、规范、合理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承办机构应按规定对医护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情况建立考核制度,对医护机构执行护理保险政策规定及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年度考核结果报医保经办机构作为协议续签、信用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

联系科室: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异地就医与协议管理科

联系电话:7357919


附件:第二批临沂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名单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1914





附件


第二批临沂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名单


序号

属地

机构名称

等级

机构地址

定点类别

1

市直

临沂市荣军医院

二级

兰山区桃园路1

已批准医疗专护、机构护理、新增居家护理

2

市直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三级

兰山区聚才六路3

已批准医疗专护、新增机构护理

3

市直

临沂市交通医院

二级

兰山区解放路20

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

4

市直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临沂市老年病医院)

二级

兰山区金坛路80

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

5

兰山区

临沂凯瑞康妇婴医院有限公司

二级

兰山区中丘路18

医疗专护、机构护理

6

兰山区

临沂兰山睿雅中医医院

二级

兰山区滨河西路与白沙埠镇文化路交汇处向西200米路南

机构护理

7

罗庄区

临沂罗庄银凤陶瓷医院

一级

罗庄区通达南路中段东侧502

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

8

罗庄区

临沂市罗庄区傅庄卫生院

一级

罗庄区傅庄街道办事处中路27

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

9

罗庄区

临沂罗庄永安堂中西医结合医院

一级

罗庄区褚墩镇永安村

医疗专护、机构护理

10

罗庄区

临沂罗庄安康医院

一级

罗庄区湖北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向南300米西侧

已批准医疗专护、新增机构护理、居家护理

11

费县

费县人民医院

二级

费县健康路71

已批准医疗专护、新增机构护理

12

费县

费县中医医院

二级

费县政通路251

已批准医疗专护、新增机构护理

13

费县

费县费城街道卫生院

一级

费县自由路184

已批准机构护理、居家护理、新增医疗专护

14

费县

费县梁邱中心卫生院

一级

费县梁邱镇驻地

已批准机构护理、居家护理、新增医疗专护

15

费县

费县上冶中心卫生院

一级

费县上冶镇驻地

已批准机构护理、居家护理、新增医疗专护

16

费县

费县天成康复医院

二级

费县建设东路122

已批准机构护理、新增医疗专护、居家护理

17

费县

费县益民口腔医院

二级

费县自由路57

已批准机构护理、新增医疗专护、居家护理

18

费县

费县博爱医院

二级

费县南外环路与天景路交汇

已批准机构护理、新增医疗专护、居家护理

19

费县

费县锦华医院

二级

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泉子山南外环路南侧

已批准机构护理、新增医疗专护、居家护理

20

莒南县

莒南荣军护理院

一级

莒南县天柱山路北首

已批准机构护理、居家护理、新增医疗专护

21

高新区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香樟园医院

一级

高新区马厂湖镇小姜村

已批准机构护理、居家护理、新增医疗专护

22

高新区

临沂高新医院

二级

高新区火炬路135

已批准医疗专护、新增机构护理、居家护理


  
附件【临医保字〔2021〕25号关于公布第二批临沂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的通知.pdf
附件【临医保字〔2021〕25号关于公布第二批临沂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的通知.doc
上一条: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医疗服务政府定价价格(成本)监测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临沂市医疗保障局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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