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医保字〔2022〕13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临沂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按照中共临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等要求,结合全市医保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中共临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等工作部署和要求,明确普法责任,坚持普治并举,增强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理,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加大医保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法治医保建设深入开展,为全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践问题。
(二)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制定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树立宪法至上理念,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认真学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医疗保障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方位开展医疗保障待遇、医药价格和招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监管等医保重点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扩大人民群众对医保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围绕提升全市医保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围绕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加强机关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突发事件应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等法律法规学习,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宣传,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力度。
(五)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提升医保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建立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公序良俗等法治意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开展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增强依法治理理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普法工作作为医保法治建设重点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政治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普法成效。
(二)落实普法责任。明确普法重点对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医保普法工作,把宪法法律和党章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范围。
(三)注重深入基层。要坚持普治并举,把普法宣传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全过程,让群众通过生动的法治实践感受法治力量。要围绕群众关心的医疗保障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医保普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进药店、进社区,坚持政策宣讲、普法宣讲一体推进,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掌握医保政策。
(四)增强工作实效。要充分运用医保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类新闻媒体开展普法宣传,依法依规对医保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予以公开并进行政策解读。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附件:1.临沂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2.临沂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普法计划安排表
附件1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类别 |
总体任务 |
普法内容 |
普法形式 |
普法对象 |
1 |
党内法规类 |
1.开展医疗保障相关普法工作; 2.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拓展医保政策宣传站的普法功能; 3.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加大普法工作力度; 4.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做好医疗保障典型案例的选取、整理、发布和报送。 |
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等 |
1.利用例会、局公开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 2.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材料; 3.开展集体夜学活动、开展法治讲座。 |
市医保系统工作人员 |
2 |
综合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民法典》《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
1.利用例会、局公开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 2.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材料; 3.工作过程中,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 4.开展集体夜学活动、开展法治讲座。 5.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专题宣传活动。 |
市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参保人员,社会公众 |
3 |
业务专项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等医保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1.利用例会、局公开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 2.集中宣传月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材料,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 3.工作过程中,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 4.开展集体夜学活动、开展法治讲座。 |
市医保系统工作人员,“两定”机构、药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参保人员,社会公众 |
附件2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
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完成时限 |
责任科室 |
1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医保系统 工作人员 |
全年 |
办公室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医保系统 工作人员 |
12月 |
办公室 |
3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 |
医保系统 工作人员 |
9月 |
机关党委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医保系统 工作人员 |
全年 |
办公室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
医保系统 工作人员 |
8月 |
办公室 |
6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医保系统 工作人员 |
10月 |
办公室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档案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
医保系统 工作人员 |
11月 |
办公室 |
8 |
《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条例》等信访法律法规规章 |
医保系统 工作人员 |
12月 |
办公室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规章 |
医保系统 工作人员 |
10月 |
办公室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
医保系统 工作人员 |
全年 |
办公室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医保系统 工作人员 |
8月 |
办公室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规章 |
医保系统 工作人员 |
12月 |
办公室 |
13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医保系统 工作人员 |
全年 |
办公室 |
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
医保系统工作人员,“两定”机构、药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参保人员 |
全年 |
基金监督管理科 |
15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关于医疗救助的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医保系统工作人员 社会公众 |
9月 |
待遇保障科 |
16 |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 |
医保系统工作人员 “两定”机构 |
8月 |
协议管理科 |
17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
医保系统工作人员 社会公众 |
全年 |
办公室 |
18 |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
医保系统工作人员 社会公众 |
10月 |
价格监测与基金监控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