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工作要求,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新增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及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落实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促进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66号)要求,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聚焦体现药学服务价值,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新增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二、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概念是什么?
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指医疗机构符合规定资质的临床药师应用药学专业知识和技术,以促进合理与经济用药为目的,提供面向患者、内容独立、直接提供的药物治疗服务项目(不包括中医中治)。
三、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执行范围是哪些?
本次新增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范围限全市具备药学服务能力的三级医疗机构。
四、文件执行日期是什么?
《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政策文件:《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